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唐国忠提交《关于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的提案》,从依法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实施综合整治、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等方面积极建言。
提案介绍,全区注册市场主体80余万家,“九小场所”约占三分之一,消防安全工作需高度重视。“九小场所”大多存在耐火等级较低、疏散逃生通道不畅、消防器材缺乏、装修材料火灾荷载大、防火间距不足等安全隐患。“九小场所”分布广,有的租赁或利用厂房改造,有的设置在民用住宅建筑中,业态调整变化快,不少“九小场所”又是“三合一”场所,日常摸底排查监管困难。
建议各级政府将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小的“九小场所”连片区域、棚户区,纳入城市整体规划,采取拆迁、搬迁、改造等措施进行整治。把为“九小场所”安装独立式火灾感烟探测器等简易消防设施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范畴。对新开设的“九小场所”,住建、市场监管、市政管理、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严格门头广告、消防审核验收、燃气等管控,不再对计划开设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建筑内的场所进行许可,杜绝先天性隐患的产生。
各地指导乡镇可依托综治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消防检查、宣传教育培训等。教育、公安、商务、住建、文旅、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行业系统内的“九小场所”开展检查;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做好“九小场所”的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工作;住建部门负责抓好燃气安全治理工作,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对“九小场所”用气场所开展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宣传;自然资源、住建部门按照职责查处“九小场所”违章改建、扩建行为,全面提高“九小场所”安全性。 (记者 韩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