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自治区政协举行十届五十八次主席会议。自治区政协主席齐同生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崔波,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蔡国英、安纯人、刘小河、田成江、张学武和自治区政协秘书长刘卉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审议了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关于遴选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重点提案情况的报告》;自治区政协民宗委《加强网络舆情正确引导,巩固我区民族团结成果》调研报告;书面审议了《自治区政协2017年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工》;书面通报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协商报告办理情况的有关复函。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问题的建议。
齐同生指出,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重点提案,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筛选的基础上形成的。在重点提案办理过程中,要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好重点提案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提升提案办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助推民生改善。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使民主监督贯穿提案督办活动始终。要坚持跟踪问效,进一步完善提案落实情况“回头看”制度,进一步抓好重点提案的贯彻落实工作。
记者从会上获悉,按照中央要求,今年自治区政协单独制定了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2017年民主监督的主要议题,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齐同生强调,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三大主要职能之一。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着力对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努力从大局上、根本上、长远上提出务实建议。要密切同党委、政府工作的有序衔接,积极配合督查部门,加强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跟踪督办,同时强化成果转化,真正以民主监督的新举措,开拓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齐同生要求,要切实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政协工作的重要职责,聚焦推动改革发展中的系列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持之以恒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提出更多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圆满完成好两个计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