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自治区政协主席齐同生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协十届三十八次主席会议,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淑芬、左军、刘小河、田成江、张学武、洪洋和秘书长刘卉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政协十届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和自治区政协2016年协商工作计划等草案,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决定、议程、日程;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人建议名单、提案工作报告报告人建议名单、小组召集人名单;关于邀请自治区领导等同志出席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开幕、闭幕大会,到会讲话,参加小组讨论,听取大会发言的建议方案;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执行主席和主持人名单、列席人员范围、分组办法;大会秘书处机构设置及各组工作职责、大会秘书处及各组负责人名单;自治区政协十届委员会有关人事事项;自治区政协各专委会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研究通过自治区政协表彰十届一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提案工作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等。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自治区政协十届二十次常委会议的建议方案;听取自治区政协十届一次、二次会议重点提案跟踪督办情况报告,听取审议自治区政协开展提案督办和提案工作“双向民主评议”情况报告;传达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审议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赴江苏、福建省考察情况的报告》、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关于我区民族特色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齐同生在会上强调,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召开在即,大家务必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强协作,全力以赴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各项组织工作,确保会议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