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宁夏区委会反映,宁夏自2016年以来大力发展“互联网 医疗健康”产业,颁布多项有利于行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成为了国家在互联网医疗领域政策创新的重要“试验田”,但还存在税收政策限制条件高,企业享受难问题。自治区《关于促进宁夏“互联网 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三免三减半,个人所得税收入未超过9万元/季的部分,征收率为0%;超过9万元/季的部分,征收率为0.8%。但这两项政策要求企业认定为科技型企业,医师注册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难以达到条件,在本地申报税收积极性较低。
实体医院合作意愿不强,政策优势下降。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互联网医院必须要有对应的实体医院。但实体医院顾虑医疗市场份额受损,与互联网医院签约或续约意愿不强。
医保结算回款周期长,互联网医院积极性不高。互联网医院医保结算流程目前虽已打通,但医保先结算至实体医院,实体医院再与互联网医院结算。资金结算程序多、时间久,制约了互联网医疗健康企业扩大业务。
互联网医院同质化严重,人才紧缺。目前互联网医疗市场是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第三方机构辅助支撑的产业格局,尚未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医疗拓展、服务运营等岗位均需既懂医疗又懂互联网的复合型人才加入,但本地符合要求的人才较少,因此大部分落地企业在我区仅安排2至3人用于平台的行政事务处理、系统运维和产品试用等基础性工作。
是数据应用受限制约产业发展。医疗机构存在“信息孤岛”问题,目前数据产权制度未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各参与方权利义务界定难,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流通使用平衡机制尚未确立,给患者跨院救治带来诸多不便。
农工党宁夏区委会建议,完善产业政策,吸引优质产业落户银川。将享受政策的主体扩大到“互联网 医疗健康”相关产业链,通过全面汇聚各全科、专科具有全国性互联网医疗业务的数据,将银川—中卫建设成为全国诊疗数据最全的国家医疗健康数据中心。以“互联网 医疗健康”数字医疗产业特征为对象,制定科技创新政策并配套相应人才政策,并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下功夫。拓展优惠政策范围到“互联网 医疗健康”产业链相关服务行业,将推动产业服务配套升级,为“互联网 医疗健康”产业提供第三方动力。
扩大产业范围,丰富数字医疗产业链结构。在银川市设立产业生产与制造政策优惠区域、产业研发与创新中心,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为投资平台,以国家医疗健康大数据研究院牵头的区内外科研院所为外部科研提供方的“互联网 医疗健康”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宁夏互联网医院沉淀的各类诊疗数据生产要素价值,逐步构建以数据为产业驱动力,以医药健康、医疗器械等数字医疗生产制造产业为后厂,以互联网医院为平台,诊疗、治疗为一体的“医疗 健康”产业。整合政府、院校以及行业资源,鼓励高校增设基础医学和信息技术相融合的专业课程,探索高校联合培养模式,建设数字医疗学科,培养专门产业人才,以数字链推动人才链优化升级,以数字化融合提高人才资源配置效率,打造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人才治理体系。
强化制度机制,找准创新发展与监管的平衡点。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加强数据标准化建设,在隐私安全保护技术支撑的前提下,推动医联体、医共体内各机构实行电子病历、医学影像资料互通互认。建议自治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出台《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明确数据采集、报送、传输、加工、使用、监管等过程中行政部门、互联网企业、实体医院等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建立完善一整套健康医疗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监管制度体系。邀请主管机关、行业及法律专家联合成立创新项目审核委员会,加强创新业务或产业发展过程中合法合规性审核。加强医疗数据安全保障,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互联网医疗信息保护规范,充分保障患者个人隐私安全。定期开展互联网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对于违规采集、使用、买卖医疗数据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