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宁夏区委会及自治区政协委员茹小侠反映,我区旅游资源丰富,民族民间文化多姿多彩,旅游民宿逐渐成为乡村旅游的重要业态,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我区民宿业态已具有一定规模,精品旅游民宿逐步涌现,由初期的以乡村农家乐为主的简单住宿和餐饮形态,逐步发展为集文化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生活方式。民宿发展模式也不断创新,部分地方通过统筹乡村闲置资源,创新民宿发展合作模式,推进“农业 旅游”融合发展。但从产业发展的长期看,依然存在政府统筹规划不科学、部门监管体制不健全、自身发展定位不准确、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从业人员素质低等问题。
缺少总体统筹规划。我区尚未对民宿以及民宿相关旅游配套产品、设施等进行统筹谋划。民宿分布零散,具有相当规模和较高知名度的民宿集聚发展区域较少,大部分民宿属于村民利用自己的空房自发经营,较为同质化,容易被市场淘汰。
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我区民宿的发展正处于初级阶段,在市场快速升温的同时,品质参差不齐。民宿业发展缺乏行业规范和标准,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个别民宿是村民以自建房自主改造经营,缺乏专业系统设计,导致相关服务配套不完善,加之民宿业与住宿业界限不明,卫生、安全等方面制度欠缺。
缺乏特色和文化内涵。民宿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在于其有别于酒店的体验感和主题性。目前除部分精品民宿外,大部分乡村民宿只是传统农家乐的升级版,只注重对硬件升级,不注重对当地民俗文化、风土人情挖掘,缺乏当地农村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商业化色彩浓厚。人们在乡村体验的民宿与城市酒店并无较大差别,感受不到乡村特有的风情与文化。
基础设施不够完备。乡村民宿基本都建立在风景秀美、远离城市喧嚣的地区。受地理条件限制,我区区域内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备,标识系统不完善,部分道路交通狭窄,部分民宿没有公共交通,降低了无车游客选择乡村民宿的意愿。
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由于乡村民宿一般位置偏远,大部分专业性的人才不愿进驻,民宿经营者以景区周边当地居民为主。他们大多数只靠个人经验办民宿,缺乏专业的营销管理经验,不了解相关的规范要求,服务意识和服务品质不高,缺乏对民宿文化内涵的理解,没有文化情怀和故事,难以满足当前多层次民宿旅游消费者的服务需求,不能对游客产生持续吸引力。同时,民宿行业季节性分化严重,淡旺季明显,大部分民宿节假日平均入住率达80%以上,非节假日平均入住率不到30%,全年入住率30%左右。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大多数从业人员是当地居民,未受过相应的专业职业技能培训。
建议,注重产业发展规划引领。按照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三山一河”的旅游资源优势,结合产业发展条件、乡土人文风情、民族民俗特色,进一步研究制定民宿产业发展的布局规划,切实解决当前乡村民宿主题不突出、发展不平衡、同质化明显等问题。分区域打造一批有地域文化特色的高品质主题民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助推我区乡村振兴。
推动乡村民宿规范提升。完善民宿标准体系建设,强化乡村民宿管理,促进民宿建设与自然环境融合,达到自然、建筑和人文三者间的和谐统一。充分体现当地的生活特色和乡情民俗,突出农业体验、户外运动、休闲养生、民俗风情以及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及保护等不同主题,形成差异化发展及多形态的现代乡村民宿。积极推动乡村民宿品牌培育,打造地方区域品牌、产品系列品牌和特色民宿品牌,提升本土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加快乡村民宿发展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全面提升。
强化民宿地域文化特色。以“重个性、慢生活、深体验”为导向,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品质化”发展,通过新建一批、培育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进乡村民宿转型升级。着力推进文化创意设计,建成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有乡愁的乡村民宿。以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逐步形成乡村民宿、城市民宿、民俗民宿等乡村民宿产业发展体系。
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加大乡村民宿与周边景区、城区的路网建设,完善水、电、网络信号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让消费者能够既拥有宁静的假期又不远离城市生活的便利,提升民宿的整体形象与竞争力。加强部门间协调,加大对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完善乡村旅游标识标牌,协调解决部分乡村民宿不通公共汽车的窘境,完善公共交通网络,给游客提供便捷的出行保障。
加强民宿行业相关培训。完善民宿行业服务标准,借鉴经济发达地区的民宿经营方式,建立民宿行业协会,提供平台相互交流学习,定期组织开展民宿业主和服务人员到民宿示范点交流学习。积极对接职业院校,定期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加强民宿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经营管理、服务礼仪、营销策划、烹饪技术、食品卫生、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培训,经常性组织民宿协会成员参加行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民宿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推动星级酒店与民宿结对互助,由酒店对民宿开展专业指导,民宿服务人员到酒店轮岗锻炼,进一步提高我区民宿的整体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