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对本届政协提案工作暨委员履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在热情洋溢的乐曲声中,自治区领导为优秀履职委员、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提案工作先进个人代表颁授证书,并向他们表示祝贺。
十一届自治区政协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以卓有成效的履职成果,诠释了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与担当,紧紧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提案各承办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务实办理,提案工作者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为服务我区改革发展、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建设贡献了智慧力量。
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经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八十三次主席会议审定,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决定对24名十一届自治区政协优秀履职委员、《关于推行绿色交通出行方式的建议》等60件优秀提案、自治区政府督查室等8个提案承办先进单位、8名提案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激励广大政协委员及政协各参加单位,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扎实工作、担当作为,当好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在投身推进先行区建设、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的伟大实践中展现新风采、作出新贡献。
(记者 王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