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机关关于推荐全区机关事务
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评选全区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宁机管发〔2022〕58号),经全区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自治区政协办公厅机关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自治区政协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车辆管理科科长李建平同志参评“全区机关事务工作先进个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人事处(1609室)、自治区政协机关纪委(1627室)举报。举报电话号码为:6020007、6129715,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附:李建平同志简要事迹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机关党组
2022年11月28日
李建平同志简要事迹
李建平同志2016年9月任机关服务中心车管科副科长,2022年6月任科长,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先后获得“自治区政协机关先进个人”“自治区政协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六年来,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用车,累计派车4700台次,协调社会化租用车辆1600台次,含接待、调研、考察、会议和其他公务用车,服务保障用车29000余人,安全行车约280万公里,连续六年无车辆安全事故发生,以文明、优质、规范、真情的服务赢得了各级领导、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的满意。任车辆管理科科长以来,严抓车队人员和车辆管理,建立健全人员和车辆档案,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安全检查、检测、审验、保险、维保制度,建立一车一卡油料核销管理制度,对车辆维修或更换大件进行现场审核、集体研究确定维修方案,加强对维修质量和成本的科学管控,实现了机关公务用车油耗、维保成本逐年降低的目标。尤其是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正值爱人手术后放化疗期间,李建平同志顾不上照顾家人,带领车管科人员全力以赴投入政协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带头坚守岗位、住宿留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使车管科最大程度降低了非战斗减员,确保机关后勤车辆保障工作正常运行,受到政协党组和机关党组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