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沙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4年9月24日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沙宇同志任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赵小鹏同志任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免去徐勇同志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兼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