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关于接受霍健明同志请辞政协常委的决定
(2022年3月14日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自治区政协委员退出和暂停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霍健明同志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霍健明同志的请辞。